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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財經北京3月2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亞洲開發銀行行長中尾武彥昨天說,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僅占地方和中央政府稅收總和的6%,應該在這個基礎上有所擴大。同時,對於房產、遺產和贈與財產徵稅,也將有助於中國建立更具有累進性的稅收體系。中國的個稅比例是否合適?房產稅等稅種開徵會有什麼影響?天下財經值班編輯曾衛昨晚採訪了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梁雲鳳。
  我國目前個稅征收的比例是否合理?是不是應該有所擴大?
  梁雲鳳表示,個人所得稅的比重高低,與我國的稅制結構有關係。我們國家的稅制結構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流轉稅占整個稅的比重大概一直在60%以上,個人所得稅是屬於所得稅,所得稅在稅制結構當中占的比例在30%以下,所以說我們國家的稅制結構一直存在問題。此外,從個人所得稅本身來看,有人說個人所得稅已經淪為工薪稅了,因為個人所得稅一共有11個稅目,個人所得稅的收入來源於工薪,這也是不合理的。從改革這個角度來看,這個6%體現了稅種當中稅目征收的結構是存在問題的。
  如果開徵一些其他的稅種,比如說房產稅和遺產稅,會對我國的稅收體系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梁雲鳳說,征收房產稅還有遺產稅就等於在壯大直接稅,已經是在調整稅制結構了。未來要調整稅制結構,這個工作是必須要做的,也應該征收這樣的財產稅,財產稅主要就是房產稅。
  (原標題:梁雲鳳:征收財產稅是調整稅制結構必須工作_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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